0—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(试行)
已核对原文 全国 筛查诊断康复救助
这份文件说了什么
建立初筛—复筛—诊断—干预四级服务链条: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筛,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复筛,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,定点机构干预。规定 3、6、8、12、18、24、30、36 月龄及 4、5、6 岁共 11 次筛查节点。
基本信息
| 发文机关 |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|
|---|---|
| 文号 | 国卫办妇幼发〔2022〕12号 |
| 发布日期 | 2022-08-23 |
| 施行日期 | 未标注 |
| 适用范围 | 全国 |
| 证据等级 | 已核对原文 —— 本站已打开官方页面核对正文,可摘录段落。 |
| 本站采集 | 2026-11-01 · 核对于 2026-11-01 |
需要注意
本文件是理解「该在什么月龄、去什么机构做筛查」的核心依据。
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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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2-09/23/content_5711379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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